那曲县位于东经91°12’-93°02’,北纬30°31’-31°55’,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东邻昌都地区,南接拉萨、林芝、日喀则三地市,西与阿里地区相连。那曲藏语意为“黑河”;整个地区在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怀抱之中,西边的达尔果雪山,东边的布吉雪山,形似两头猛狮,守护着这块宝地。这片总面积达4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就是人们常说的羌塘。整个地形呈西高东低倾斜,西高,中平,东低,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中西部地形辽阔平坦,多丘陵盆地,湖泊星罗棋布,河流纵横其间。东部属河谷地带,多高山峡谷,是藏北仅有的农作物产区,并有少量的森林资源和灌木草场,其海拔高度在3500-4500米之间,气候好于中西部。那曲地区属亚寒带气候区,高寒缺氧,气候干燥,多大风天气,年平均气温为-0.9℃至-3.3℃,年相对湿度为48-51%,年降水量380毫米,年日照时数为2852.6-2881.7小时,全年无绝对无霜期。景观:格拉丹东长江源羌塘那曲赛马场纳木错格拉丹东雪山文部象雄王国遗址.
那曲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